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(国发[2006]38号)、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》(浙政发[2007]15号),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计划在本市约1310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部分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200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,同时开展基本农田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库。目前兰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(农村土地调查)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立项,准备实施。市国土局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确定调查单位。
1、招标编号:2008—076
2、项目名称:兰溪市第二次土地调查(农村土地调查)项目
(1)兰溪市域范围约1310平方公里的第二次土地调查进行全面核查。
(2)工期要求:
中标单位要确保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提交土地利用现状调查、基本农田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的所有调查成果。
(3)工程质量要求:数据质量必须经过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。
3、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:
(1)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要求;
(2)具有测绘资质证书或土地勘测机构注册证书资质的企事业单位;
(3)近5年内有承担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类似项目的实践经验,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;
(4)有较强的技术队伍、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良好的社会信誉;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。
4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16日(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00至11:30与下午2:30至5:30(北京时间)到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,购买招标文件,缴纳500元标书工本费,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(拒收现金)。地址: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。
单位名称: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
开户银行:兰溪市建设银行
账 号:3300 1676 1350 5300 3647
5、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:
(1)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法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(2) 测绘资质证书或者土地勘测机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 第3条规定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有关资料;
(4) 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,需提供委托书。
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,招标文件只发给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事业单位。
6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:
时间:2008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
地点: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。
7、开标时间与地点:
时间:2008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
地点: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。
8、联系人:李颖 张健 联系电话:0579-88899957 88889008
兰溪市国土资源局(盖章)
二OO八年九月六日 |